好朋友+合伙做生意=反目成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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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不要和自己最好的朋友做生意”,原先我并没有太理解其含义,而在运营会计师事务所的十年期间, 见证了好多兄弟因为生意反目成仇的案列, 才有了更多的体会。
我们事务所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 兄弟踌躇滿志的要合伙做生意,我们帮他们建立生意结构、 申请ABN、注册GST。可是过段时间再联系他们,要准备报BAS的时候,被告知两人已经散伙了,关系还搞的很僵。
为什么好朋友和合伙人这两种身份是那么的不兼容呢?
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五点:
一、产权不明晰
产权归属问题,是合伙人之间要明确的第一件事情。在做生意之前,一定要白纸黑字写清楚,权利义务关系该是什么就是什么。千万不要说大家所有, 我的就是你的,有事情商量著来这样的话。 有些事情上还是要向鬼佬学习,亲兄弟明算账,没什么坏处。
大到国家主权争议,小到生意合伙,纷争财产,无数问题都是从产权不明晰开始的。这里的产权,不单是指谁持有生意股份的百分比,还要有出工的划分,是按员工工资支付工资? 还是分红比列提高? 生意不好的时候怎么办? 产权的不明晰无法激励合伙人发挥最大潜能,生意没有做起来还好, 要是真挣到了钱,那才是灾难的开始。
做生意需要的是理性,好朋友之间要的是感性,不能把二者区分开的话,朋友的这层关系往往是一种拖累。
二、利益关系发生变化
“不患寡而患不均”,利益分配往往是打破平衡的关键点。
举个例子,存在这种情况: A和B在共同经营生意,正好B又有了一个新的生意机会,这样势必精力上不能像以前一样都投入在AB共同经营的生意上,那么A是不是会有意见呢? B却会认为我和之前投入的精力和时间没有差别,A是在无理取闹,看人家赚钱眼红。
这种情况下,很难说谁对谁错。只不过是和当初相比,两个人的利益发生了变化,每个人都想要做出最自己而言利益最大化的决定, 这个时候就产生了矛盾和冲突。
利益不仅仅是拿来跟朋友分享的,它同时也考验着你们的友谊价值几何。
三、退出机制没有提前制定
合伙时,如果没有制定出大家都接受的退出机制,就会使上述利益分配的问题更加恶化。
具体的情况,比如:如果有一方想退出,那股份可不可以卖给其他人? 如果要转让给其他合伙人,价格是怎样决定的呢? 原始价格? 还是和净利润保持一致? 如果价格不能达成一致怎么办?
事实上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最后的结果就是双方互相拖着,都无心经营生意, 大家的利益都受到了损害。
而合理的解决方案是,在合伙经营生意前,找律师制定出Buyout Agreement,这样事后退出按照agreement进行即可,无需扯皮。
四、分工不明确: 导致迟迟难做出决定
我们都知道,合作通常是因为双方缺少对方的优点,需要各自互补。否则的话,对于小生意来说根本没有必要一起经营生意。
经常听到员工提到大老板和二老板云云, 他们给员工的指令有时候都不一致,两个人都没有分工明确,也没有及时做好有效的沟通然后再执行,结果就导致员工都一头雾水。如果员工没有按照两位老板各自的意图执行,还会导致老板间产生隔阂。
其实在开始合作前,双方就要制定好各自擅长的方面,并独挡一面。老板之间也不要轻易越线,各管一摊,这样的效率反而是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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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管理不独立公正
财务管理是个相当大的问题,是最可能导致双方撕破脸的。 因为它直接影响到利益分配的问题。极端的例子我们甚至看到过两个合伙人都守着收银机,互不信任对方。 这样的话生意还能做下去才怪。
没有规矩,难成方圆。提前规定好钱怎样来处理,每天cash takings和Eftpos的帐要和Register的daily sales report一致,生意银行账户要两个合伙人同时签字才可以操作。不要怕麻烦,如果刚开始就简化程序,那么以后会更麻烦。
特别是那些只想出钱分红或者拿身份的股东,对不起,您的公司不是世界500强,财务报表没有审计过,也没有平时的财务分析报告。经营的一方完全可以操控财务数据,告知您生意没有盈利,这样的话您是一分钱也拿不到的。所以,建立一个清晰明确的财务管理机制,是合伙人之间能够友好相处的基石。
总结
如果您正在和好兄弟或者好闺蜜一起策划购买生意或者创业,一定要先处理好合伙人和好朋友这两种关系的兼容问题,把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之后,再进行下一步。否则的话,最好不要用利益去考验您的友情。
如果您之前有和好朋友一起做生意,不管是失败或者成功的故事,联系我们讲述您的感受,和大家一起分享您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