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勒索、诽谤,如果吴某凡事件发生在澳洲会怎样?| 澳洲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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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都女士手机里是否有任何证据支持( 照片,短信记录,通话记录,交通记录);
3. 都女士是否有诽谤吴的动机 ;
4. 都女士是否有可信度。
当警察通过经验确认以上几个问题后,会进行获取都美竹的证词 (录影和笔录),警方就有可能按照口供作为证据,对吴亦凡进行立案调查,随后实行逮捕。
那么,我们要考虑犯罪要素是否成立。在明文规定的刑法中,满足刑法要素是最后判定罪名成立的充分必要条件。按照我们对于澳洲司法流程的了解,像都美竹所描述的案情,一般会对吴亦凡进行逮捕之后做审讯工作,这种针对嫌疑人的视频录像审讯是需要按照规定保留视频记录的。
● 若要构成强奸罪(rape),必须要满足三个要素:
(1) 与受害人发生了性交行为;
(2) 未经受害人的同意
(3) 知道受害人未同意
● 在这里,最重要的是证明受害人是否同意(consent)该性交行为
● 在澳大利亚,同意是指:具有给予同意的认知能力的人自由、自愿地给予的同意。
● 首先是未成年人不能表示同意。澳大利亚法律规定12 岁以下的儿童为不能表示同意的未成年人。
● 其次, 是要‘自由,自愿地给予同意’。如果是通过武力被迫同意; 或者通过威胁或恐吓不得不同意;或者害怕身体受到伤害才同意;或者受害人错误地相信被告人是该人的性伴侣,这些都不属于‘自由,自愿地给予同意’。
● 若吴亦凡在澳洲构成强奸罪(rape),最高刑期是——终身监禁。
● 在澳洲,婚内强奸是很普遍的也就是说就算是男女朋友或夫妻,如果一方没有机会或没有给consent 性同意,也会被起诉强奸。在这项警察办案声明中,并没有提到都是否有过性同意的关键点,这也是英美体系法律和国内注重点的不同。换句话讲,就算都女士事后要挟要求补偿,并不是对于此案的终结点。
● 在这个案件当中,性同意是s 61I所有犯罪要素当中的C位。
● 假设在吴亦凡事件当中,所有证据一致指向两方确实发生性行为,那么性行为是否确实违背了都美竹的”意志“,会成为是否能够定罪的重中之重。
● 澳洲目前刑法中的性同意定义,基本与国际法(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规定相近,在国际法中,真正的同意(genuine consent)指的是排除了被害者由于受到不正当影响、胁迫等的被迫同意,以及虚假陈述等因素后的——完全的主观认定同意。
● 而在澳洲刑法Crimes Act 1900 的s61 HE中,要定强奸罪,受害人对性行为是”不同意”的,嫌疑人也需要知道,或者是鲁莽的忽略了对方所表现出的”不同意”。
● 同时,即使对方表现出了同意,但是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情形,条件而同意的,比如年纪小,认知能力不足,受到胁迫,昏迷状态下,或者是在受监禁的状态下,这种情况下的同意可以被视为无效,依然满足犯罪要素。
● 在吴亦凡的事件中,都美竹未满十八岁,不论在中澳,都不属于完全的民事行为责任人,对于性同意的主张能力,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 在案发当天,都美竹酒醉昏迷至次日,在床上没有机会和能力表现出不同意;即便没有完全失去意识,吴亦凡团队曾威胁如果不配合玩尽兴就抹杀其圈内资源。
当然这一切,也需要法院裁量都美竹一方的口供,判断这些情况是否属实,或者这些情况是否足以构成实质上的不同意发生性行为的意志。
(2) 提出要求的目的是威胁要对被告以外的任何人造成损害
(3) 无正当理由提出要求。
● 如果在敲诈勒索的过程中,有可能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的话,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
在吴亦凡事件中,都美竹与吴亦凡谈妥200万和解金,男方起草了相关的协议,但是协议内容却涉及女方胁迫,要挟男方,男方不得不向都美竹支付和解金等内容。这是一个陷阱,如果都美竹收了钱,签了字,就会涉嫌敲诈勒索罪。
侮辱罪&诽谤罪
(1) 无正当理由发表诽谤他人的内容
(2) 明知该内容为虚假或者不考虑内容的真假
(3) 意图对相关的人或者其他任何人造成严重伤害,或者不考虑是否对相关人员可能造成伤害
在吴亦凡事件中,如果都美竹或其他人故意捏造事实,可能涉嫌诽谤罪。在澳洲,刑事诽谤的最高刑期是三年监禁。
● 最后,吴亦凡虽然是加拿大国籍,但是如果他是身处澳洲国境内违反了刑事责任,依旧会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处理,先抓捕,后起诉,再审判,最后执行,并不会因为他的国籍而有任何区别对待。
http://www5.austlii.edu.au/au/legis/qld/consol_act/cc189994/s349.html
https://www.courts.qld.gov.au/__data/assets/pdf_file/0004/86179/sd-bb-168-rape-s349-offences-occurring-after-27-october-2000.pdf
Extortion
http://www5.austlii.edu.au/au/legis/qld/consol_act/cc189994/s415.html
吴亦凡事件,可能会涉及刑法哪些罪名?https://www.163.com/dy/article/GFBD9QJ20521JUKV.html
吴亦凡事件,可能会涉及刑法哪些罪名?https://www.163.com/dy/article/GFBD9QJ20521JUKV.html
Defamation http://www5.austlii.edu.au/au/legis/qld/consol_act/cc189994/s365.html
吴亦凡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分析
https://zx.sina.cn/sh/2021-07-31/zx-ikqcfncc0173978.d.html
吴亦凡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分析
https://zx.sina.cn/sh/2021-07-31/zx-ikqcfncc0173978.d.html
Standard Geographical Jurisdiction https://www.ag.gov.au/crime/publications/commonwealth-criminal-code-guide-practitioners-draft/part-27-geographical-jurisdiction/division-14-standard-geographical-jurisdiction/141-standard-geographical-jurisdiction
Australia’s criminal deportation policy
https://www.gotocourt.com.au/immigration/deport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