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说法】网络安全新规:澳大利亚如何走在前沿?

近两年以来,Medibank和Optus接连发生的数据泄露事件无疑暴露了澳洲企业在网络安全上存在的不足。对此,政府迅速采取行动,出台应对措施。11月25日,澳大利亚首部独立的网络安全法案正式通过议会审批。 根据新法案,包括智能电视、智能手表、婴儿监视器以及消费者能源设备在内的智能设备,均需符合强制性安全标准。 此外,新法案还规定,年营业额超过 300 万澳元的企业在 72 小时内报告其勒索软件付款情况。 这部法案的通过能否真正加强澳大利亚在打击网络犯罪方面的能力呢?对此,Auslaw澳和律业管理合伙人林汇铭律师在接受SBS记者海伦的采访时提到,这项法案的出台标志着澳大利亚网络安全立法迈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 音频在官网: 网络安全新规:澳大利亚如何走在前沿? | SBS Chinese   如需更多帮助请联系澳和律业 | Auslaw Partners! 澳和律业 | Auslaw Partners作为澳洲综合性的领先华人律师事务所,拥有针对澳洲离婚的经验丰富的家庭法律师团队,如您有其他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寻求澳洲专业家庭法律师的建议和指导。 更多阅读,请关注《澳洲法律评论》: 关于此文的更多问题,欢迎联系澳和律业 | Auslaw Partners(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300 0123 00或微信:Auslaw05),获得更多资讯与澳洲昆士兰布里斯班领先话语律师团队的法律建议。 声明:本页面信息更新于2024年,皆在提供一般性参考,并无意提供任何个案法律建议,内容受本平台保护,作者与平台根据在编写时来自其认为可靠来源的实时公开信息编写本页面信息,但未独立核实此类信息。本页面信息的内容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且作者与平台明示不对任何依赖文本任何内容而采取或不采取行动所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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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产权及税务角度解析如何共有持有澳洲房产

在澳大利亚,只要房产购买合同的买方是两个人或以上,律师在准备房产过户文件时都会向买方询问:“你们想如何共同拥有该房产?是以Joint Tenants的方式还是以Tenants in Common的方式”?面对这个问题,大多数人都会问,什么是Joint Tenants?什么是Tenants in Common?我们要购买的是自由拥有的土地(FreeholdLand)并成为该土地共同的所有者(Owners/Landlords),为什么要我们选择成为哪一种租客(Tenant)呢? 中文通常把前一个词组(Joint Tenants)翻译成“共同共有人”,而后一个词组(Tenant in Common)翻成“按份共有人”。之所以在两个词组中都有“Tenant”出现,是因为这两个法律词组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一千年前的英国正处于封建时代,全国的土地归国王一人所有,国王将大片土地分封给臣子占有和使用以换取臣子的忠诚、田租和兵役,然而土地的所有权仍属于国王。上一级臣子又可以把他们占有的土地继续分封给他们下面的臣子占有和使用。就这样一层层分封下来,所有的土地占有者都是租客(Tenant),除了国王,没有人是地主(Owner/Landlord)。一千年后的今天,虽然封建土地所有制度早已经灰飞烟灭,但是带有封建色彩的描述土地共有关系的法律词语却沿用了下来。 根据澳洲的财产法,共有关系只有两种。一种叫共同共有(Joint Tenancy),另一种叫按份共有(Tenancy in Common)。土地房屋的买方是两人或以上时,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必须注明他们选定的共有关系,拒绝选定的,产权处将以等额按份共有的方式登记。因为选择不同的共有关系,将会对房产的最终归属和税负产生长期深远的影响,因此每一个准备与他人共同购买土地房产的人都应该对这两种共有关系的区别有所了解,以便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正确的选择。 一、什么是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不分你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地同时拥有一处房产。每个人都拥有房产的全部权益但是每一个共有人在该房产中又都不具有排他的或比其他共有人更大的权益。共同共有的一个最重要特征是法律承认“幸存者独享权(the Right of Survivorship)”。当一个共同共有人去世时,他/她在房产中的权益立即自动转移给其他还在世的共同共有人,每一个共有人去世都发生这样的权益转移,直到所有房产的权益都转移到最后一位幸存者为止。只要还有其他共有人在世,任何共有人通过遗嘱处理自己在房产中权益的行为都是无效的。任何与其他人共同共有的财产,法律不允许作为遗产进行处分。 二、什么是按份共有? 与共同共有相反,按份共有是区分你我的共有。每一个共有人在房产中所拥有的权益份额都是共有人在房产登记时事先协商确定的,可以是一人一半,可以是三七开、四六开,可以是多人按任意份额共有一处房产。按份共有不适用“幸存者独享权”法则。每一个共有人都可以自由处分自己在房产中的权益份额,既可以在生前出售,也可以在遗嘱中加以处分。一个按份共有人去世并且没有留下遗嘱,他/她的权益份额并不转移给其他共有人,而是要按法定继承的原则处理。 三、选择共有方式要考虑哪些因素? 在澳大利亚,选择房产共有方式,主要考虑以下两个因素: 01 房产归属 在你百年或意外身故的情况下,你希望何人得到你房产的全部份额。如果是共有人,则可以选择共同共有,如果只希望共有人获得部分份额,或者不想让共有人取得任何份额,则必须选择按份共有。因为只有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幸存者独享权”法则才不生效,法律才允许你通过遗嘱处分你的房产份额。 02 税务负担 在1980年以前,澳大利亚实行遗产税,所以那个时候夫妻共同共有房产非常流行,因为如果一方去世,另一方自动取得全部房产权益,可以有效避开遗产税。到1981年,遗产税在澳大利亚各州全部取消,但澳洲联邦政府在1985年开始征收资本利得税(Capital Gain Tax)。资本利得税的计税方式与遗产税完全不同。在资本利得税框架下,共同共有人不但得不到税务优惠,相反还可能要比按份共有人多交税。因为在共同共有情况下,一方去世另一方取得的财产份额在将来出售时,资本利得税的计税基点是双方当年共同购买该房产时的价格,而在按份共有情况下,权利人根据遗嘱或法定继承原则取得的财产份额在将来出售时,资本利得税的计税基点是去世的共有人死亡时的市场价格。两种价格之间的时间跨度可能是十几、几十年,如果这段时间内房产价格飞涨,以幸存的共同共有人身份取得财产要比以按份共有财产的继承人身份取得财产支付明显更多的资本利得税。 由于澳洲税法对出售用做家庭主要居所的住房免征资本利得税,所以从资本利得税的角度,家庭主要居所可以选择共同共有,但除此之外的房屋,选择按份共有,可能是一个更经济的选择。 四、共有关系可以改变吗? 共有人可以向产权处申请变更产权共有关系。既可以从按份共有变更为共同共有,也可以从共同共有变更为按份共有。只要变更的前后不涉及共有人权益份额的改变,就不会产生印花税,只需缴纳变更注册费。但如果涉及到共有人权益份额的变更,则权益增加的一方要根据权益增加部分的市场价值缴纳印花税。比如共同共有的两人变更成一人一半的按份共有,不产生印花税,但是变更成一人70%,另一人30%,则获得70%份额的人要就多得的20%缴纳印花税。 共同共有关系可以由一个共有人单方面决定变成按份共有关系,即解除共同共有关系不需要其他共同共有人的同意。申请人可以直接到房产局办理,但要签署并提交一份声明,声明其已将解除共有关系的变更注册申请文件送达或已经合理努力试图送达所有其他共同共有人。 在多人共同共有的情况下,一人解除共同共有,不影响其他人继续共同共有。比如,三人的共同共有被一人解除后,解除申请人按份拥有房产的三分之一,另外两人按份拥有三分之二,但这三分之二仍由两人共同共有。

201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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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签改革板上钉钉,还没申请的赶快上车

澳洲一直以来都是大多数人心目中的“移民圣地”。然而,随着近年来移民的涌入,使得新移民和澳洲本地人的矛盾逐渐显现。一方面,澳大利亚政府需要接纳移民以刺激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新移民的涌入加剧了澳洲本地基础设施的压力和澳洲普通居民的生活负担,人越来越多,城市堵车越来越严重,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都变得紧张起来。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澳洲政府改革移民政策的消息不绝于耳。从削减移民配额到提高移民要求(比如新移民或许要在偏远地区居住一定时间)等,此起彼伏出现在各大社交媒体的头条上,成为广大华人“最挂心”的问题。 相比之下,配偶签证的政策还算稳定,但在2018年末,配偶签证也传出了改革的风声,这篇文章就和大家一起探讨配偶签证变革会对申请人造成哪些潜在影响。 改革了哪里? 2018年11 月,澳大利亚参众两院一致通过了了Migration Amendment (Family Violence and Other Measures) Bill 2016,计划对配偶签证政策进行修改。其中最大的修改就是未来申请配偶签证前,必须对担保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审查的担保人才“有资格”担保他人申请签证。 通过法案的“Family Violence(家庭暴力)”这个字面意思,我们可以看出其实这次改革的重点是和家庭暴力问题有关的。 改革的进度如何? 这条移民修正法案自2016 年9 月1日在众议院首次提出,并于2018年11 月28 日 通过了两院的一致同意,经由总理签署同意后即可生效。本来已经“板上钉钉”的事,但是到目前为止,法案还没生效,可以看出其实澳洲政府还是有很多顾虑的。 这份法案到底改了什么?为什么澳洲政府迟迟未下定决心? 从澳洲议会网站上公布的信息来看,此次修改移民法的要点主要有以下几个: 1、配偶签证的担保人需要进行担保资质审核,且担保人资格审核要和签证审核分开。只有在担保人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才可以递交配偶签证; 2、当发生严重的人身伤害事件时,尤其是家庭暴力,移民局有权拒绝配偶签证的申请和取消担保人的担保资格; 3、配偶签证的担保人要将个人信息共享给申请人; 4、配偶签证的担保人需要提供无犯罪证明。 根据上面修改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过去的配偶签证确实存在了一些问题。比如担保人过往有家庭暴力/犯罪倾向,申请人无从得知,以为找到了“命中注定的另一半”,开开心心拿着配偶签证到了澳洲开始新的生活。结果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出现了家庭暴力等完全意料之外的问题。这对申请配偶签证的人来说是十分不幸的,对移民局来说也同样头疼。 所以移民局煞费苦心,为了保障申请人和担保人双方利益,提出了这些修改。一方面保护担保人免于遭受“动机不纯”的申请人的伤害;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对担保人资质审核和信息共享,解决了部分申请人不了解担保人曾有家庭暴力以及恶性犯罪的情况。 现行的申请流程 虽然改革势在必行,但毕竟新的法案还没生效,我们还是回顾一下现行的配偶签证申请流程。 01 申请配偶签证,您需要: 一位澳洲永久居民的担保。这里的澳洲永久居民包括一般的澳洲公民(Citizen)、澳洲永久居民(PR),或者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配偶签证的申请人和担保人要同时向移民局递交申请和担保文件。 担保人需年满18周岁及以上。如果申请时未满18周岁,需要由担保人的监护人担保,监护人必须是澳洲公民、澳洲永久居民或新西兰公民。 (请注意:若担保人曾在过去五年内担保过其他配偶或被担保得到配偶签证,则不能成为现任配偶的担保人;若担保人之前已经担保过其他两个配偶来澳大利亚,也不能成为现任配偶的担保人。) 证明你们关系的真实性和持续性。基本的结婚证或同居关系注册证明(De Facto)是必须的,除此以外,你们需要收集你们在:经济方面、家庭方面、社交方面、情感方面的材料,证明你们的感情真实,并且有计划长期共同生活。 02 我的Visa快到期了,申请配偶签后是不是要离境?  在澳洲境内提交了有效配偶签证申请的人,可以获得一个过桥签证(BVA)。这个过桥签证的意义在于在申请人现有签证到期后,申请人可以用过桥签证来出入澳洲,直到移民局对是否批准配偶签证做出决定。另外,获得过桥签证的好处是让申请人获得相关的福利,比如:享受医疗保险,和在澳洲工作、生活、和读书的权利。 所以,如果您的其他种类签证快要过期,又符合申请配偶签证条件,就可以尽快递交配偶签证申请材料,获得过桥签证,继续留在澳大利亚等待配偶签审核,不用离境了。 如果法案生效,对现行的申请流程会有什么影响? 新的法案要求配偶签证的担保人先提交申请,等担保人的申请通过之后,配偶签证的申请人才可以递交申请。目前尚不清楚该新法案规定的申请流程和等待时间大概要进行多久,但现行的等待期间为12-18个月。 澳法评提醒大家,对现在配偶签证的申请人来说时间非常紧迫。如果您现在的签证马上就要过期,就要抓紧时间申请配偶签证了。否则申请人就只能暂时离开澳洲,直到他们成功申请到配偶签证为止了。 我们的建议 新政策带来的影响可能是“更长的等待”或“更麻烦的准备工作”,为免夜长梦多,我们建议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尽快申请配偶签证。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有类似的需求,请联系我们,澳法评时刻准备着为您服务。

201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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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生意都还在一个公司名下吗?是时候考虑资产保护了

主编寄语 知识产权是生意宝贵的资产和财富,在澳经商,知识产权保护不可忽视。 澳洲拥有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在提供充分保障的前提下,使您得以充分享受知识产权带来的经济利益。 许多新移民来澳经商忽视了知识产权保护,以至于错过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佳时期。同时也有因为开展生意前没有进行充分的调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导致产生严重的经济损失。 因此,澳洲法律评论特邀请费文思律师以专题的形式对知产产权法进行解说。《澳洲知识产权法指南》旨在帮助在澳华商了解在澳经商会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帮助您在澳经商过程中更好地利用和保护您的知识商业财富。 本专题主要分为以下篇章: 1.澳洲知识产权法概览 : 澳洲知识产权法指南(1) | 商法08 2.在澳商标注册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 商法09 3.澳大利亚专利的种类、申请方式与注意事项 | 商法10 4.本文: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商业资产保护 5.投资前,如何进行知识产权调查 6.若遇知识产权侵权,我该怎么办? 随着生意的不断壮大,很多生意人都已在自己的公司或自己名下积累不少生意资产,例如不动产,设备机械,以及无形资产比如说商标、专利或者版权。在工作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有客户被债权人、顾客、供货商甚至自己的雇员告上法庭或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纠纷,由于没有在早期做好资产隔离保护,公司名下的商业资产受到威胁,面临如果输掉案件,多年辛苦积累的资产可能就要付诸东流。 如何做到资产隔离保护,从而避免资产在纠纷或是面临诉讼时仍然能处于安全状态? 早期建立正确的商业构架是关键。 今天我们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谈谈资产保护和公司构架。 为什么整个生意在一个公司名下有危险?为什么要单设资产持有实体(asset holding entity)? 设立单独的资产持有实体的目的是将商业资产和运营实体(trading entity)隔离开来, 从而保护商业资产的安全性。 很多企业家没有意识到,整个生意都在一个公司名下是有极大风险的。 因为运营实体每天会和很多第三方进行商业往来,例如和顾客、供货商、雇员进入的各种合同关系, 很有可能会产生纠纷甚至面临诉讼。此时,运营实体会成为追溯的对象,由于运营实体下持有大量商业资产, 资产安全性受到威胁。 但如果能单独建立一个资产持有实体,并将所有商业资产放在这样一个和运营实体分离的实体下, 如果运营实体面临诉讼或产生纠纷, 第三方追溯的是运营实体而不是持有商业资产的实体,这样商业资产因为有了这层屏障而获得了保护。 除了起到保护资产的作用, 设立单独的资产持有实体还可以使得您的知识产权为您创造更多的商业价值。比如可以通过商业持有实体持有商标、专利或版权,将商标、专利或版权给他人授权使用从而收取授权费。 甚至有想将生意发展到海外,也可以通过资产持有实体将知识产权授权给海外实体进行使用。 那由运营实体产生出的知识产权资产该如何处理? 因为运营实体会不断创造出新的知识产权,比如说雇员创造出的工作成果、其他服务商设计出来的新的logo及商标,生意中创造出来的可以成为专利的新的商业方法等。 最终的目的是, 运营实体因为时刻暴露在风险下,任何新创造出来的知识产权都应该及时转到资产持有实体名下, 同时资产实体再将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授权于运营实体使用。双方之间需要有有效的授权和转让合同 (Licence and Assignment agreement)。这样,知识产权资产即得到了保护,运营实体也可以正常使用商业资产, 如果运营实体遭遇了第三方的侵权,运营实体也拥有权力追偿,从而获得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客户认为既然两个实体都是自己的公司,之间的法律文件可有可无, 这个想法是有误区的, 就算两个实体都是同样的股东持有,两实体间的授权和转让合同是极其重要的,如果没有这两份法律文件,资产还是没能做到有效隔离保护, 并且如果面临侵权行为,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文件, 法院很难判处赔偿。   […]

201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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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购房涉嫌违法? 请勿断章取义并尊重法律的正确解读!

最近一篇“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宣布:海外购房涉嫌违法”突然刷屏起来!有不少房友瑟瑟发抖,还真以为自己犯法了,但实事求是的说,海外购房,和犯罪有个毛关系?房产君和大家研究研究这事! 虽然海外、尤其澳大利亚的,房产投资有很大优势。但实事求是的说,海外购房,和犯罪有啥关系? 关于最高法报道 一、“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第4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 二、明确了什么是“非法买卖外汇”的“情节严重”,比如“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就算。按照刑法,就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明确了什么是“非法买卖外汇”的“情节特别严重”,比如“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等就算。按照刑法,就可以“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看下司法解释全文,核心就是针对“倒买倒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的犯罪行为。也就是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中介的。并且明确涉及金额500万人民币以上或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就涉嫌犯罪。但纵观全文,从头到尾,就没有一个“房”字! 图:一些自媒体大言不惭这种无知的逻辑,类似“醉酒驾驶撞人是犯罪,所以开车撞人也是犯罪”。看到这里,你就应该清楚了,这些自媒体,不是无知,就是用智商博眼球。如果你持有自己公司海外上市的员工股,卖出后买房,怎么可能犯罪?又如你在海外获得的税后收入,直接买房,怎么可能犯罪? 但是,我们还是要提醒下,目前在我国,外汇资本项是不开放的,境内汇出外汇,用于海外投资,的确是存在违规风险的,要承担行政责任的,但并非刑事责任。所以,当你购汇时,就会看到这样的提示: 图:只承担“行政处罚” 图:违规案例,只是行政罚款 当然,如果这笔钱,以后还要回到国内,在结汇的时候,如何申报来源,也是个麻烦事。所以,海外投资不是脑子一热,而是要把很多问题,准备在前面,尤其是法律上的风险!

201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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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汇铭律师

“如何规避劳资纠纷,保护公司合法利益?”雇佣法讲座 | Employsure x 澳法评

公平工作调查专员署近期加大了对华人企业的审查,更严的审查机制,更高额的罚款,随机进店的检查模式,对众多中小华人企业主无疑敲响了警钟。员工是公司的根基,一旦根基不稳必将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根据公司架构建立完善全面的雇佣合同,将更好的保护公司及雇主免受不必要的纠纷困扰。 2019年3月5日澳洲法律评论将携手Employsure共同举办专为华人中小企业主提供关于劳资纠纷和劳务关系的免费讲座。 通过讲座您将更系统的明白如何通过合同条例应对新政策,保护公司利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mploysure介绍 Employsure 是专门为帮助中小企业主处理劳务关系和工作安全而成立的在澳洲和新西兰最大最的权威机构。在全澳及新西兰各大主要城市都有支部,服务超过31000家中小企业。我们为中小企业主提供一条龙关于劳务关系方面的咨询服务,从雇佣合约起草到不公平解雇申诉再到工作生产安全检查等。 主讲人 Brian Cheng Employsure 资深人力资源及工作关系顾问 讲座内容 1、全职,兼职,合同工与临时工的异同及对公司的影响 2、必须包括在雇佣合同中的条款,以规范管理保护公司利益 3、如何正确终止雇佣关系,避免劳资纠纷和劳务关系仲裁 关于薪资: 每个行业的企业主都要时刻关注并遵守公平工作委员会规定的薪资标准,同时公平工作委员会详细的分出了职业体系,所以不同职位,不同情况下支付给员工的薪资标准都是不同的。比如房地产的销售人员属于房地产行业,他们在周末工作是不需要支付额外的薪资,但作为房地产公司的前台则属于文职部门,如果他们在周末工作,企业主是需要支付额外的工资。 关于合同: 在员工入职前,企业主一定要和员工签订合同,合同规定了企业主和员工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能有效避免日后纠纷。 企业主在签订的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员工职位,薪资,工作时间。还有大家经常会忽略的员工行为限制和行为准则,比如餐饮业的合同中可以规定厨师在店期间,不允许售卖菜谱给别的竞争对手;又或者合同中可以写明员工在工作期间有不规范的行为准则,如喝酒打架等不良行为,企业主有权解雇该员工。 关于避免员工投诉: 签订合同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员工投诉的风险;在员工入职后,公司可以通过员工手册进一步规范双方的行为。但员工投诉的理由总是千奇百怪,如果企业主们已经竭尽所能做到最好,还是被员工投诉了怎么办?报名参加讲座,Brian Cheng将会告诉你答案。 讲座信息 日 期:Thursday,5 March 2019 时 间:9:30am – 11:30am 地 址:Runcorn Tavern124 Gowan Rd, Sunnybank Hills QLD 4109

201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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