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说法】澳知名酒店集团播放监控拍摄的客户露骨视频引争议

近期,澳大利亚一知名酒店集团因在该公司派对上播放监控拍摄到的顾客视频而受到广泛关注。   根据相关报道,播放的视频包含一些顾客露骨的私密行为,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应。   SBS普通话《现场说法》热线节目嘉宾、Auslaw澳和律业管理合伙人林汇铭律师表示,该事件不仅揭示了企业在管理监控录像时的法律风险,也暴露了公众对隐私权保护的担忧。   澳洲法律对于公共或私人区域的监控有什么规定?法律针对监控中的隐私权有什么具体保护性规定?林汇铭律师在节目中分享了相关法律知识。   另外,就听友们咨询的在工地周围或街道上安装摄像头的要求、邻居车辆占用车道带来不便、路边长时间停车、代朋友长时间存放东西、租户的朋友带宠物入住、餐厅老板质疑业主允许其他租户开餐馆违反竞业条款等问题,林律师均作了详细解答。请点击收听完整内容。   音频在官网: https://www.sbs.com.au/language/chinese/zh-hans/podcast-episode/a-prominent-australian-hotel-group-has-sparked-controversy-by-showing-explicit-videos-of-customers-captured-by-surveillance-cameras/7wavdxtrr   如需更多帮助请联系澳和律业 | Auslaw Partners! 澳和律业 | Auslaw Partners作为澳洲综合性的领先华人律师事务所,拥有针对澳洲离婚的经验丰富的家庭法律师团队,如您有其他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寻求澳洲专业家庭法律师的建议和指导。 更多阅读,请关注《澳洲法律评论》: 关于此文的更多问题,欢迎联系澳和律业 | Auslaw Partners(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300 0123 00或微信:Auslaw05),获得更多资讯与澳洲昆士兰布里斯班领先话语律师团队的法律建议。 声明:本页面信息更新于2024年,皆在提供一般性参考,并无意提供任何个案法律建议,内容受本平台保护,作者与平台根据在编写时来自其认为可靠来源的实时公开信息编写本页面信息,但未独立核实此类信息。本页面信息的内容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且作者与平台明示不对任何依赖文本任何内容而采取或不采取行动所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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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场法律活动,43篇法律文章 | 澳法评七月回顾

2019年七月,澳洲法律评论联合举办活动、法律讲座、就业交流会6场,共发表法律文章43篇。 ——编者按 No.1 法学生就业交流会 | 律动讲座 X BUSCA 7月5日,华盛律师事务所的吴家维律师和林汇铭律师,逸升律师事务所的高梦佩律师以及邦德大学荣誉法律博士费文思律师在位于黄金海岸的邦德大学与同学们展开就业分享交流会。两位律师就当下地就业形势和主要就业方向分享了他们就业经验以及各种各样可能面临的问题,为当下的法律留学生提供了很多建议。 活动介绍 本次活动中,澳洲法律评论的林汇铭律师作为主讲嘉宾之一向同学们介绍了该如何寻找自己第一次的实习机会,让大家对于自己以后的职业规划又有了更加清晰的定位,也都收获了满满的干货。 原文链接:法学生就业交流会-蓄力律政职场圈 | BUCSA X 澳法评 No.2 “贷”动未来| 律动讲座 X 澳房大全 7月6日,澳洲主流银行贷款趋势大型论坛 ——“贷”动未来迎来了布里斯班站。澳洲法律评论作为本次活动的主办方之一,联手澳房大全和每日地产打造了全澳首个品牌信贷趋势交流会。 活动介绍   澳洲法律评论的林汇铭律师与来自六大行的银行家一起为观众们分析当前贷款行业政策,厘清市场噪音,定制专属解决方案。活动现场将地产,银行和律师三大行业聚集在一起,及时便捷地和大家进行了沟通及信息的分享。 原文链接:昆士兰19年最大规模贷款论坛《贷动未来》,你需要的六大网红Banker都来了! No.3 百人免费观影 | 法律赞助 X 澳太国际 7月7日,澳洲法律评论作为赞助,携手澳太国际在Sunnybank的HOYTS举办了一场百人免费观影《蜘蛛侠》的活动,本次活动面向所有留学生群体,深受大家的追捧。 活动介绍 活动介绍:澳洲法律评论作为本次活动的合作伙伴与主办方澳太国际联合举办本次观影,丰富了大家的课余生活。 原文链接:【免费看蜘蛛侠】7月7日澳太国际观影团带你踏上英雄远征!就在Hoyts Sunnybank!抢票从速! ( 扫码将澳洲法律中文指南装进口袋) No.4 海外实习项目 | 法律实习 X 澳洲管理领导学院 & 西南政法大学 7月10日,澳洲管理领导学院暨西南政法大学教育合作项目在布里斯班亚太中心举办了开幕式。AGC Lawyers作为法律实习单位之一,为西政的同学们提供了海外法律业务实习的机会。 活动介绍 图为澳洲法律评论的林汇铭律师作为AGC Lawyers的代表登台讲话。 本次项目为期三个月,开创了一种“微留学”的国际教育的新模式,实习旨在让同学们通过学习各种工作文件,了解工作内容,找到自身职业的差距,弥补不足,从而提高自己的能力。 原文链接:澳洲管理领导学院,澳法评与西南政法大学合作海外实习项目正式开幕 | 澳法评 No.5 预防犯罪学术研讨会 | 法律支持 X Peter Russo MP 7月13日,法律问题与社区安全委员会主席同时也是Toohey区州议员Peter […]

20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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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到家庭法财产分割,应如何从容面对?

  关于此文的更多问题,欢迎联系小编微信(Auslawreview01)获得获得澳洲(昆士兰州布里斯班)领先华人律师团队的法律建议。 近几年,大家没少听到在家庭法纠纷的各大案件中,双方维持多年的婚姻关系破裂,从王宝强事件到曹云金事件再到最近的文章和马伊琍,离婚后财产分割已成为焦点。今天将更加详细地给大家罗列一下具体信息。 首先想必大家都已了解在澳大利亚家庭法中,同居事实婚姻关系(de-facto relationship)和婚姻关系 (marriage)关于财产分割的法理是没有很大的区别。 面对财产分割问题,有以下三种解决方案: 01 双方书面财产协议  Binding Financial Agreement 简称 BFA.该文件是同居(事实婚姻)或者婚姻关系双方对财产的分配协议,用以规定关系终止时的财产分配,可以避免对搏公堂而产生的巨额司法费用。该文件只针对财产分割,不包含孩子抚养的条款。 协议的内容是由双方私下协商产生,并由一方律师起草,之后寄送另一方律师审核。在双方都确认无异议的情况下签订。注意: 财产协议必须是双方都获得独立的法律意见的情况下签字才能生效。双方必需各请来自不同律师行的律师代表自己。 财产协议的签订时间可为: – 入事实婚姻关系或婚姻关系之前 (before marriage/de facto relationship) – 文件也可被称为prenuptial agreement – 关系存续之中(during marriage/de facto relationship) – 关系终止以后(after marriage/de facto relationship) 什么情况下适合考虑起草书面财产协议? a. 当进入事实婚姻关系或者婚姻关系,您个人的净资产多于您的伴侣时; b. 当您的父母在你进入事实婚姻关系或者结婚前,给予您很多财产时; c. 当您可能在未来某个阶段,会有权获得遗产时; d. 当您自己的家庭生意或者家庭投资需要保护时; e. 当一方与其其他家庭成员有巨额家庭资产时; f.  当您想要确认双方同意的分割方式并避免未来的法庭程序时; g. 当您进入一段新的关系,并且想要确保以后自己的其他孩子会获得一定份额的资产如果该关系破裂。  是否可被推翻? 即使签订了财产协议,也可能在将来被另一方以以下原因推翻协议: – 议是通过欺诈手段签订; […]

20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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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发朋友圈也会丢工作?不是言论自由吗?

关于此文的更多问题,欢迎联系小编微信(Auslawreview01)获得获得澳洲(昆士兰州布里斯班)领先华人律师团队的法律建议。 许多朋友近期对香港问题都十分关注。K 看到支持乱港分子的黑衣人在澳洲各地游行抗议,她也按捺不住地在私人微信朋友圈里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港独份子应该被行刑队处决…港独是一群没脑子、没有脊梁骨,忘记祖先和传统的笨蛋!” 不曾想到该言论却遭到投诉,其公司决定将K 辞退。该公司首席执行官表示:”她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行为准则,且她的言论完全不代表我们作为一家公司的观点。我们决定将她解雇。” 那么员工工作时间之外的不当行为能成为辞退员工的理由吗? 可以的!只要该行为和工作有关。那么具体什么样的行为算是不当行为或者和工作有关呢?这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时同样的行为在A公司算是不当行为但是在B 公司就不一定了。 下面给大家分享另一些“奇葩“案列,以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私人行为对雇佣关系的影响: 案列一 S 是一名卡车司机,他因为和同事有些过节,心生不满于是在Facebook 诋毁污蔑了该同事。后来被公司发现并因此开除了他。S 觉得这这样的裁决是不公平的。因为这并没有违反合同规定,而且发表言论时也是在自己家里和上班无关。 法院裁定:S的行为已经影响了公司声誉,并且从某种程度上对雇主造成了影响所以才辞退行为是合理的。 ( 扫码将澳洲法律中文指南装进口袋) 案列二 员工A 是一名助理蛋糕师,在工作上兢兢业业没有任何失职。一次休假过程中和朋友一起发现了一个遗留的钱包,于是员工A和朋友就将钱包里的财物瓜分了。后来失主找回了钱包,并将员工A的行为报告给了A的雇主。雇主因此把员工A 辞退了。员工A 认为雇主的行为是残酷和无理的(Harsh & Unreasonable) ,因为这个行为并没有违反雇佣合同的任何规定而且事发地点也和工作地点无关。 法院裁定:雇佣关系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员工A 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雇主对雇员的信任基础,所以解雇是合理合法的。 另外关于裁员雇主还需要注意: 雇主需要证明员工的违规行为是真实存在的,并且需要说明为什么该行为导致雇佣关系的终结。 结语 不要认为私人时间的所有行为都不会对雇佣关系造成影响。如果被界定为不当行为且对雇主或公司造成影响,那么私人行为也可以成为被辞退的合理理由哦。如果您有遇到类似问题欢迎联系我们,我们可以为您提供首次免费咨询。  

20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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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汇铭律师

获得澳洲绿卡后,如何在中国合规申请“移民财产转移”

关于此文的更多问题,欢迎联系小编微信(Auslawreview01)获得获得澳洲(昆士兰州布里斯班)领先华人律师团队的法律建议。 随着移民趋势的逐渐进程,个人财产对外转移的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本文将陆续从本月起,向读者们通过若干案例,分析财产境外转移过程中涉及的一些典型问题。 此文着重讨论绿卡持有人(如小林与小童夫妻俩)在取得“澳洲永久居留权(Permeant Residency Right)”后如何将其在国内(如浙江省温州市)的资产通过向中国外汇局申请“移民财产转移”将资产合规转移到澳洲(如昆士兰州布里斯班市)。 01 提交《个人财产转移业务申请表》进行合规申请 提交《个人财产转移业务申请表》进行合规申请小林与小童已获得澳洲绿卡,想要办理“移民财产转移”,首先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外汇管理部门,也就是浙江省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在申请时,小林与小童需要提交多种证明材料,例如但不限于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收入来源以及财产权利证明文件、税务证明原件以及最重要的《个人财产转移业务申请表》等。 02 哪些财产可以申请“移民财产转移”?  哪些财产可以申请“移民财产转移”? 根据《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47号的规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2号),如果小林与小童要移民转移的财产在等值50万美元以下,那么在提交材料的时候只需说明收入来源即可。如果他们要移民转移的财产超过了等值50万美元,那就需要提交收入来源证明以及财产权利证明文件。如果小林与小童要移民转移的财产主要是卖房所得收入的话,他们还需要提交的房屋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  ( 扫码将澳洲法律中文指南装进口袋) 03 哪些财产无法申请“移民财产转移”?  哪些财产无法申请“移民财产转移”? 需要强调的是,小林与小童只能申请将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进行跨境转移,即申请人申请对外转移的财产应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但不包括与他人有权益的争议的资产,例如: (1)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限制对外转移的财产,其对外转移申请外汇局不予受理。 (2)涉及国内形势、民事诉讼案件的财产对外转移申请,在案件审结前,外汇局不予受理。 (3)涉及国内形势、民事案件人员的近亲属申请对外转移财产,应提供案件管辖机关出具的该财产与案件无关的证明。 (4)法律规定不得对外转移的财产、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财产等的对外转移申请,外汇局不予受理。 04“移民财产转移”可以分次申请办理吗?   “移民财产转移”可以分次申请办理吗? 小林与小童无法多次申请进行中国财产转移至澳洲,即(1)移民财产转移必须一次性申请拟转移出境的全部财产金额;(2)从同一被继承人继承的全部财产变现后拟转移出境的,必须一次性申请。但小林与小童可以在经外汇局核准后,申请银行在审批额度内进行相关资金分出。 从上可知,该政策允许获得海外永久居留权的华人(即使未获得他国国籍)进行一次性大额的财产合规转移,规避“个人每年5万美金的跨境汇款”限制。 05 实例:取得移民身份前户籍在上海,打算把在深圳的房产卖掉再购汇汇出至悉尼,应向哪地的外汇局提出申请? 移民财产购汇和付汇核准由移民原户籍所在地还是资产所在地外汇局负责审批?如果读者朋友们希望了解更多关于该法律问题,可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输入“移民外汇申请”获得更多相关法律资讯。 澳洲法律评论 | 澳洲最全面的中文法律资讯平台  “将澳洲法律中文指南装进口袋”

20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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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篇 – 在澳大利亚打官司需要了解的基本知识

关于此文的更多问题,欢迎联系小编微信(Auslawreview01)获得获得澳洲(昆士兰州布里斯班)领先华人律师团队的法律建议。 在澳洲涉及民事或刑事诉讼,首先要了解澳大利亚的法院系统,法官和评审团的作用以及诉讼时限。 澳大利亚法院系统 澳大利亚最高院(The High Court of Australia)是等级最高的法院。最高院受理上诉也初审案件。但大部分最高院的案件来源于各个州或领地最高院和联邦法院的上诉案件。但最终能到最高院受理的案件要有特别的许可。这些案件都有很强的法律层面的重要性, 因为其他低于最高院的法院都要最高院的判例的约束。 澳洲的每一个州和领地都有自己最高法院, 如果对州最高法院的审判结果不满,可以在有许可的情况下上诉到澳大利亚最高院。对于州最高法院可以审理的民事案件, 但是金额相对较高的民事纠纷案件。州最高法院设有上诉庭来审理由州下级法院和行政庭上诉的案件。 州最高院以下的法院有地区法院(District Court)和地方法院(Magistrate Court)来处理金额更小的民事纠纷案件。 和州法院系统平级的有联邦法院。联邦法院处理由联邦管辖的法律范围。例如,竞争法及消费者权利保护法, 破产法,公司法, 劳务法,知识产权法,原居民土地法及税法。联邦法院专门设有联邦家庭法院专门处理复杂的家庭法纠纷。 在法院系统外, 还有行政庭(tribunals)来解决小型民事纠纷。但行政庭的判决可以受到州或领地法院及联邦法院的司法审查 (judicial review). 法官和陪审团在司法过程中起到什么作用呢? 澳大利亚司法体系独立于立法和行政。三权分立来源于澳大利亚宪法。所以,法官不受行政和立法的影响,独立解读法律来做出案件的判决。一般的民事案件是由法官来庭审的, 除非当事人一方申请并且法院同意陪审团听审。   民事诉讼是否有诉讼时限? 每个州或领地的法律规定本州和领地的诉讼时限。根据诉讼缘由,诉讼时限也会有所不同。如果超过了诉讼时限, 一般是无法再提起诉讼。昆士兰州的合同及财产经济损失纠纷的起诉时限是6年。 如果产生纠纷并决定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需要尽早咨询律师, 避免错过诉讼时限无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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