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在家庭内部转让,会产生印花税(Stamp Duty)吗?(N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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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hn 吴瀚律师
字数:163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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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之间的转让需要缴纳印花税,但有些转让可能符合豁免或优惠的条件。
如果您已经支付了印花税,但有资格获得豁免或优惠,您可以要求退税,最长时间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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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已婚夫妇和同居伴侣 (de facto partners)之间的转让 ✦ 如果住宅土地的转让是在已婚夫妇或同居伴侣之间进行的,并且被转让的房产是以下两种情况之一,则无需缴纳印花税: 家庭住宅(主要居住地) 打算用作家庭住宅的空地。
作为转让的结果,该财产必须由伴侣双方平等持有(held equally by both partners)。
同居伴侣必须至少共同生活两年才能申请这项豁免。
有资格获得这项豁免的外国受让人,仍必须按其所获财产价值的8%缴纳附加购买税。
如果家庭住宅也被用于其他用途,豁免将只适用于住宅的住宅部分。
住宅用地必须只用于住宅用途,而不是用于商业、工业或专业用途。
然而,如果不超过一个房间用于非住宅用途,则不考虑该用途与主要在其他地方进行的业务或事业有关。
例如,您可能通常在办公室工作,但有时会利用您的书房在家工作——这种豁免仍然适用。
如果您使用家里的一个以上的房间来进行您的业务,豁免将不适用。然而,转让或协议的税金可能会减少。土地的应税价值要减去住宅部分,由相关的分摊系数决定。
二 婚姻、同居关系的破裂后的转让 ✦ 在婚姻、同居关系破裂后,您可能会被免除支付婚姻或同居或家庭关系破裂后的家庭房产转让的印花税。
要想符合豁免条件,房产必须转让给: 关系中的伴侣,或其中一方; 任何一方的孩子; 任何一方的孩子的受托人
符合该豁免条件的外国受让人不会支付附加税。
家庭房产是指由婚姻双方拥有的财产,或由其中一方拥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