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服务


澳洲买房,这个合同条款千万别同意!否则损失几十万

2024.09.03 | | #

想在澳洲买房,有一个合同隐藏条款千万不能同意,否则损失几十万澳元都是有可能!之前就有大批买家,因为签署了附带这个条款的购房合同,不但房子没拿到,定金也要不回来了,眼泪都哭干了!今天我们就为大家揭秘这个会给你带来损失风险的合同隐藏条款,特别是买开发商新房的朋友们,事关你的财产安全!

 

在澳洲不少合同里都会有一个Early Release of Deposit Clause,也就是定金提前释放条款,这条款可不是一般的坑人!一般来说,买家支付的10%定金在交割前是要一直存在律师的信托账户中的,这样买卖双方都放心;但如果买家签了这个带定金提前释放条款的合同,就会让自己暴露在风险之中。因为签了这个条款之后,即使是房屋交割前,卖家也可以不再经过买家的同意,直接从律师信托账户中提取和使用这10%的定金。卖家可以拿着这笔钱去买他们的下一套房子或支付他们的债务等等。

 

如果你是二手房的个人卖家,那风险可能小一些,因为假设卖家违约了无法完成交割,你还可以告他个人责任,要求他强制履行或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但如果是开发商要求定金提前释放条款的话,那你可以直接考虑不买了,你想想假设这10%定金直接给了开发商,他们可能拿着你的钱去盖房或去还银行利息的话,你的钱是免息或低息的,而银行借给开发商的钱可能是超过10%利息的!再万一楼盖不起来,开发商破产,而你的钱又不在信托账户的话,那你作为无抵押债权人可能连一个子儿都拿不回来了!

 

如需更多帮助请联系澳和律业!

 

 

相关热门话题

FEATURED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