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说法】澳知名酒店集团播放监控拍摄的客户露骨视频引争议
近期,澳大利亚一知名酒店集团因在该公司派对上播放监控拍摄到的顾客视频而受到广泛关注。 根据相关报道,播放的视频包含一些顾客露骨的私密行为,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应。 SBS普通话《现场说法》热线节目嘉宾、Auslaw澳和律业管理合伙人林汇铭律师表示,该事件不仅揭示了企业在管理监控录像时的法律风险,也暴露了公众对隐私权保护的担忧。 澳洲法律对于公共或私人区域的监控有什么规定?法律针对监控中的隐私权有什么具体保护性规定?林汇铭律师在节目中分享了相关法律知识。 另外,就听友们咨询的在工地周围或街道上安装摄像头的要求、邻居车辆占用车道带来不便、路边长时间停车、代朋友长时间存放东西、租户的朋友带宠物入住、餐厅老板质疑业主允许其他租户开餐馆违反竞业条款等问题,林律师均作了详细解答。请点击收听完整内容。 音频在官网: https://www.sbs.com.au/language/chinese/zh-hans/podcast-episode/a-prominent-australian-hotel-group-has-sparked-controversy-by-showing-explicit-videos-of-customers-captured-by-surveillance-cameras/7wavdxtrr 如需更多帮助请联系澳和律业 | Auslaw Partners! 澳和律业 | Auslaw Partners作为澳洲综合性的领先华人律师事务所,拥有针对澳洲离婚的经验丰富的家庭法律师团队,如您有其他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寻求澳洲专业家庭法律师的建议和指导。 更多阅读,请关注《澳洲法律评论》: 关于此文的更多问题,欢迎联系澳和律业 | Auslaw Partners(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300 0123 00或微信:Auslaw05),获得更多资讯与澳洲昆士兰布里斯班领先话语律师团队的法律建议。 声明:本页面信息更新于2024年,皆在提供一般性参考,并无意提供任何个案法律建议,内容受本平台保护,作者与平台根据在编写时来自其认为可靠来源的实时公开信息编写本页面信息,但未独立核实此类信息。本页面信息的内容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且作者与平台明示不对任何依赖文本任何内容而采取或不采取行动所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024-10-24
阅读全文疫情期间人命关天,我可以不让对方探视孩子吗?
关于此文的更多问题,欢迎联系小编微信(Auslawreview01)获得获得澳洲(昆士兰州布里斯班)领先华人律师团队的法律建议。 随着新冠状病毒在澳洲的持续蔓延,新南威尔士州紧急通过了公共卫生(新冠状病毒限制聚众和活动)法令, 并于2020年3月31日正式实施。而早在今年一二月份的时候,就开始不断有离异的客人询问是否可以停止对方家长探视孩子的安排,减少孩子出门坐公共交通以及跟外界接触的次数。在这个时期,每一位家庭法律师都在面对无数次“灵魂的拷问”——这是对孩子最好的安排吗?这么做合法吗? 要知道,如果不遵守法令,没有见到孩子的那一方家长是可以把拒绝交出孩子的家长告上法庭的。而新冠状病毒的疫情,到底是不是一个到时候可以用于辩护的合理借口呢? 今天这篇文章特别是针对那些在打抚养权官司或者需要遵循短期抚养权法令的家长们的。同时也希望其他正在协商抚养权的家长们看到这篇文章后,会对未来半年的探视安排有所帮助和启发。 1.目前新州的新冠状病毒限制聚众和活动的法令,是否禁止了离异家庭出门探视孩子,或者交接孩子? 法令的Schedule 1是朋友圈里大家频频分享的Reasonable Excuse,列举出了大家在疫情期间可以出门而不会被罚款的理由。其中第13条就是为了离异家庭而写的。离异家庭的家长和孩子可以为了探视对方家长或者孩子的兄弟姐妹而出门。 2.在有抚养权法令的情况下,什么时候一方家长可以不严格遵守其安排? 目前根据家庭法院的指引,有两种情况可以被接受: 1.当另一方家长或者与这位家长有密切接触的人,曾经接触过新冠状病毒的确诊病人时,孩子自然不能安全地跟这位家长有接触。 2. 当原定的交接孩子的地点不再营业或开门的时候。有很多家长的交接地点定在了Contact Centre或者学校,但是目前这些机构都不开门了。实际操作上,家长们无法严格遵守法令。 3.如何应对以上情况,以保证自己不遵守法令的行为的合理性? 1.针对第一种情况,有健康隐患的家长需要在家隔离。而正在带孩子的家长则需要尽力安排对方家长和孩子视频聊天。只有当视频聊天不可行的时候才能改成电话聊天。 (扫码将澳洲法律中文指南装进口袋) 推广 2. 针对第二种情况,家庭法院鼓励双方家长不计前嫌地积极协商出一个新的交接地点。首席法官Chief Justice Alstergren在3月26号的采访中甚至提到,如果有必要,家长们可以把抚养探视的法令给警察看,在警察局交接孩子。需要注意的是,在对方家长没有第一种情况所说的健康隐患的时候,如果探视的法令写明了是面对面的接触,或者去到对方家长的家里居住一段时间,带孩子的这个家长是不能因为交接地点关门了,而要求改成视频聊天的形式代替,而不把孩子交给对方的。 总而言之,要是对方家长一言不合提起违法法令的诉讼,法院的标准就是,违反法令的家长的行为是否合情合理。值得指出的是,首席法官面对这些问题首先说的就是,法院在下这些探视的法令时,都是认为这样的安排对孩子是最好的。这包括了见面形式以及见面的时长和次数。家长们要尽可能地遵守。 4.家庭法院还希望对家长们说什么呢? 1.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私底下协商达成协议,那么鼓励家长们寻求律师和关系调解中心的帮助。关系调解中心可以通过电话提供服务。 2. 在协商期间,家长们要确保孩子跟双方家长都有一定形式上的接触,而不是彻底断绝孩子和一方家长的联系。 3. 一旦有协议达成,建议要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4. 如果有必要,家长们可以在网上向法院提交变更抚养权同意令的申请,让变更后的安排彻底合法。
2020-05-21
阅读全文专长荣誉与经典案例
Huiming Lin, Lawyer | 林汇铭律师 LLB. (Hons), LLM. (Hons), JD. 中国法学学士(国家奖学金),英国法学硕士(荣誉学位),澳大利亚法律执业博士 Principal Areas of Practice and Honor 法律专长与荣誉 Property Law, Commercial Law, Dispute Resolutio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 and International Family Law 产权法,商法,纠纷解决,国际投资法与国际家庭法(房地产、融资、企业兼并、民营企业的债务危机救济和金融企业的债权危机救济、跨境招商引资业务、中澳重大商事的争议解决) 林汇铭先生曾是澳大利亚创新律师事务所AGC Lawyers最年轻的合伙人,并于中国上海Alshine(浩信)律师事务所担任驻外律师。我们撰写本文为您介绍更多信息关于他在这此领域中的经验和成功。 凭借他在业界的广泛专业知识,汇铭为其客户提供他在澳大利亚法律市场的丰富经验。在加入上海Alshine(浩信)律师事务所之前,他于Aejis Legal担任主任律师助理,并于2012年获得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这使他成为一名能够在澳大利亚和中国两国跨境执业的专长律师。汇铭专注于产权法,商法和争端解决。此外,汇铭的多语言能力使他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无论他们来自哪里,无论他们说什么语言。 林汇铭先生在中国和澳大利亚均拥有法律专业资格。他在物权法,商法,家庭法以及争议解决方面拥有广泛的法律经验。林汇铭先生非常热衷于在客户的每个阶段为他们提供帮助。他与各行各业的众多客户合作,确定他们的需求,保护他们的业务并确保他们遵守法律。他是澳大利亚数十家公司/协会的法律顾问。林汇铭先生曾为多个住宅和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者,开发商,承包商和供货商提供法律服务。他在与公平工作监察专员等监管机构打交道以及在行政上诉法庭处理纠纷方面也拥有丰富的经验。 在从业前,汇铭在中英澳三国就读法学院近9年之久,并与2016年完成一系列法律学位,先后获得了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法学学士学位(国家奖学金),英国阿伯丁大学国际商法硕士(荣誉)学位,澳大利亚邦德大学法律执业博士,以及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法律实践研究生文凭。 除了法律工作,汇铭还担任部分社会公职,包括澳大利亚浙江华侨联合会轮值秘书长,澳大利亚华人工人协会法律顾问和昆士兰浙江总会秘书长。出于公益法援目的,他撰写了超过500,000字的原创中文和澳大利亚法律文章,并共同出版了《2017年澳大利亚首次置业红宝书》和《 2018年澳大利亚华人小区发展报告》。这些职位与经历使他能够回馈支持他的社区,并利用他的专业知识来支持那些有需要的人。汇铭很自豪投入公益法律贡献。“公益法援工作是我的法律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帮助我培养了能够补充我作为商业律师的能力的重要技能,”汇铭说道。 展望未来,汇铭将寻求建设他已经取得的成功,并进一步提升了他已经令人印象深刻的技能。他在2018年亚太地区法律奖中获得的成绩突出,成为APAC Insider认可的年度杰出青年律师(30岁或以下),以表彰他的专业卓越和对法律专业和当地社区的贡献。 更多阅读:http://www.haoxinlaw.com/info/43e352c5676747af8ffa4aaa9ab17cfd?category= Typical Cases 经典案例 全程策划与实施澳大利亚一知名连锁幼教集团并购投资方案,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代理原告诉澳大利亚一州前州长近亲经济纠纷案,该案曾是概年全州中澳跨境投资经济纠纷案,轰动全澳 率中国某投资移民团“抄底收购”昆士兰州一知名幼儿园股份案 代理中国一132投资签证客户对昆士兰州多处开发用地开展法律尽职调查 策划澳洲新冠肺炎病毒“抗疫法”中文解读普法项目 受聘中澳数十家企业法律顾问,包括但不限于澳洲HarkHark传媒,澳洲老板电器,澳洲华信集团,澳洲Tambourine Hilltop酒店,澳洲乐维电商,澳洲安客投资与中国宁波柏奥教育等众多。 领衔昆士兰州数家知名企业危机救济与劳资纠纷调解案 代理昆士兰州多起物业管理权纠纷解决,并提供商事争议调解方案 […]
2020-04-28
阅读全文澳洲经济举步维艰!破产?清算?我究竟该怎么办?
澳大利亚关于破产的立法案主要分布在两方面,一是关于个人破产(Bankruptcy),由Bankruptcy (Estate Charges) Act 1997 和 Bankruptcy Act 1966 共同来规范。另一方面是关于公司破产(Insolvency),主要规定在2001联邦公司法案第五章,主要内容涵盖: 公司主体和解和重组 ( Arrangements and Reconstructions of Bodies) 程序 、 公司接管程序(Receivership) 、自愿管理程序( Voluntary Administration) 和公司清算程序( Liquidation)。
2020-04-08
阅读全文应对疫情危机,3月29日起,澳洲海外投资框架新变化
为了处理新冠病毒的传播对澳大利亚所产生的经济影响及保护澳大利亚的国家利益,莫里森政府在2020年3月29日宣布自当日10:30PM起,无论投资的类型及金额的大小,所有的海外投资必须通过FIRB的审批许可。在此之前,根据不同的投资类型以及投资者所在的国家,海外投资的免审额度从$1.192billion到$275million到$0不等。
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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