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说法】澳知名酒店集团播放监控拍摄的客户露骨视频引争议
近期,澳大利亚一知名酒店集团因在该公司派对上播放监控拍摄到的顾客视频而受到广泛关注。 根据相关报道,播放的视频包含一些顾客露骨的私密行为,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应。 SBS普通话《现场说法》热线节目嘉宾、Auslaw澳和律业管理合伙人林汇铭律师表示,该事件不仅揭示了企业在管理监控录像时的法律风险,也暴露了公众对隐私权保护的担忧。 澳洲法律对于公共或私人区域的监控有什么规定?法律针对监控中的隐私权有什么具体保护性规定?林汇铭律师在节目中分享了相关法律知识。 另外,就听友们咨询的在工地周围或街道上安装摄像头的要求、邻居车辆占用车道带来不便、路边长时间停车、代朋友长时间存放东西、租户的朋友带宠物入住、餐厅老板质疑业主允许其他租户开餐馆违反竞业条款等问题,林律师均作了详细解答。请点击收听完整内容。 音频在官网: https://www.sbs.com.au/language/chinese/zh-hans/podcast-episode/a-prominent-australian-hotel-group-has-sparked-controversy-by-showing-explicit-videos-of-customers-captured-by-surveillance-cameras/7wavdxtrr 如需更多帮助请联系澳和律业 | Auslaw Partners! 澳和律业 | Auslaw Partners作为澳洲综合性的领先华人律师事务所,拥有针对澳洲离婚的经验丰富的家庭法律师团队,如您有其他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寻求澳洲专业家庭法律师的建议和指导。 更多阅读,请关注《澳洲法律评论》: 关于此文的更多问题,欢迎联系澳和律业 | Auslaw Partners(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300 0123 00或微信:Auslaw05),获得更多资讯与澳洲昆士兰布里斯班领先话语律师团队的法律建议。 声明:本页面信息更新于2024年,皆在提供一般性参考,并无意提供任何个案法律建议,内容受本平台保护,作者与平台根据在编写时来自其认为可靠来源的实时公开信息编写本页面信息,但未独立核实此类信息。本页面信息的内容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且作者与平台明示不对任何依赖文本任何内容而采取或不采取行动所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024-10-24
阅读全文出售“凶宅”,中介有披露的义务吗?
关于此文的更多问题,欢迎联系小编微信(Auslawreview01)获得获得澳洲(昆士兰州布里斯班)领先华人律师团队的法律建议。 2017年5月,位于布里斯班盖普区吉林道(Jillinda Place,The Gap)的一幢朝阳有景二层小楼挂牌出售,双车库带花园带泳池,四室三卫,装修现代,但售价只要80万澳币,而同类地产在布里斯班至少要卖到100万澳币以上。熟悉内情的人都知道,该房产之所以要价明显偏低,是因为屋内半年前刚刚发生了一起凶杀案。 2016年10月28日清晨,20岁女大学生西玛报警称发现56岁的母亲躺在楼上的卧室地下,血肉模糊。警察到场后发现西玛母亲已经死亡,死因是头部受到钝器重击且击打次数不少于20次。一周后,警察将西玛逮捕,指控其杀害了亲生母亲。 2017年3月13日,该案在布里斯班地区法院首次开庭。庭审显示,检方指控西玛杀人并没有直接证据,但有很多间接证据将杀人嫌疑指向西玛,其中最重要的证据是杀人凶器是在西玛楼下卧室的床底下被发现的。这是一个一米长的沾满她母亲血迹的厚木板。检方认为外来凶手绝对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把凶器藏到西玛正在睡觉的床下。但西玛杀母的动机仍未查明,且西玛拒不认罪,故该案目前仍在审理之中。 两个月后,该房产公开上市出售,中介在宣传材料中详细列明了房屋的各种信息,但对房屋内半年前发生的凶杀案只字未提。 无论是东方文化还是西方文化,民间都把发生过非自然死亡或传出过闹鬼等灵异事件的房屋称为凶宅(Stigmatised Property)。此类房屋通常令住户心生畏惧,寝食难安,故尽管售价明显偏低,仍有许多人有所忌讳,不愿购买和居住在此类“凶宅”之中。那么,昆州法律对什么是凶宅有定义吗?卖方和卖方中介在出售“凶宅”时,有披露义务吗?买方如因不知情而入手了凶宅,可以毁约或请求赔偿吗? 昆州现阶段还没有一部法律对卖方和卖方中介在出售房屋时应披露哪些信息做过一站式全面专门的规定。目前的披露要求散见于十几部不同的法律之中,主要集中在要求披露房屋的产权是否有瑕疵,房屋是否有安全隐患,及共有产权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等,既没有一部法律提出“凶宅”这样的概念,更没有法律明文要求对“凶宅”进行披露。 但是,昆州成文法律没有披露要求和规定,不代表卖方不披露就完全没有风险,因为澳大利亚是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并存的国家。有成文法规定时,法官要依据成文法断案,法无明文规定时,法官可以依据公平原则(Equity),根据或参考英美法系各国和澳大利亚各州的判例断案,从而为昆州创设新法。 ( 扫码将澳洲法律中文指南装进口袋) 2004年一对华人夫妇在悉尼北瑞德区(North Ryde)看中了一套独立房屋,要价80万澳币。合同签订后,两夫妇才得知三年前现房东的儿子在房内残忍杀害了其父母和姐姐,所以这是一个凶宅,但中介在介绍房屋时对此事三缄其口。华人夫妇随后提出终止合同。遭到拒绝后,投诉到新南威尔士州的工商管理局(Office of Fair Trading)。在新州工商局的干预下,合同终止,8万澳币定金退还,但随后中介因未尽披露义务,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被罚款20,900澳币。中介不服,上诉到新州行政诉讼法庭,但以败诉告终。第二年,房子以72万澳币成交,成交前买方被明确告知了此房屋的凶杀历史。 2012年,一位开发商在墨尔本市西北方向的Ballarat市郊区买入了一块20英亩的林地,准备进行住宅开发。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发现两年前一个男青年在此地树林中自杀身亡,其家人征得市政府的同意,还在林地中央树立了一个纪念标牌。但开发商并没有就此发现与林地卖家提出任何交涉,相反,开放商因无法按时凑足价款还与卖家协商,付费延长了交割日期。当交割日再次临近,开放商还是凑不足价款,于是开放商以卖方在签约时隐瞒了林地中的自杀案件为由,提出终止购买合同,退还定金。在遭到拒绝后,开放商起诉到了维州高等法院。但法院并没有支持开放商的诉讼请求,相反,判决开发商败诉。法官的判决理由可以概括为三点: (1)对房屋土地的历史缄口不言可以构成误导和欺骗; (2)开发商在发现自杀和纪念标牌后并没有提出终止合同或降价等要求,相反还签订补充协议要求延期履约; (3)以往案例讨论的都是凶宅,而本案的非正常死亡是发生在空地之上而不是在住宅之内。基于第二个原因,法官认为本案事实使论证披露义务是否要延伸到凶地变得毫无必要,故直接驳回了原告的诉状。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出于谨慎的目的,房产中介在出售近几年有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的住宅时,最好披露这一信息,供买方决策时参考,尤其是在已经明显降价的情况下,以免被诉,丢了买卖,还有可能被罚款,甚至丢掉执照,得不偿失。 就房屋买家而言,如果你在好地段突然发现了一处好房子,风景好,价格低,中介急于签约,而你又看不到几个本地买家,你应该多个心眼,多问中介几个为什么,同时可以谷歌以下你要买的房子的地址或房东姓名,如有重大凶案,都会有新闻报道,避免买入凶宅,成为你的心理负担。 顺便说一句,吉林道那套房屋在2017年7月21日以80万澳币成交。一个月后,其隔壁的同样档次房屋也被售出,成交价110万澳币。
2019-09-25
阅读全文你真的懂“过桥签证”吗?别一不小心成了“黑民”
关于此文的更多问题,欢迎联系小编微信(Auslawreview01)获得获得澳洲(昆士兰州布里斯班)领先华人律师团队的法律建议。 Bridging Visa, 也叫“过桥签证”。顾名思义这是一种临时的签证,主要是给签证快要到期,又正在申请澳大利亚的其他实质性签证(Substantive Visa)的人用来过渡的签证,它可以让你在原有签证过期后,后续申请的签证结果下来前这段时间,合法地留在澳洲。 过桥签证也分成几类,有些确实可以帮助你从容优雅地度过这段等待期,比如下面提到的A类和B类;但总有些人心太大,连自己签证什么时候过期也不知道,一不小心就成了“黑民”,这时候就需要其他种类的过桥签来拯救你了。 澳洲签证分类 ● Substantive visa 实质性签证 ● Bridging visa 过桥签证 ● Criminal justice visa 刑事审判签证 ● Enforcement visa 强制签证 Substantive visa ,即实质性签证,是最常见的签证性质,比如商业签证、学生签证、工作签证。因此,除过桥签证、刑事审判签证、强制签证这三种签证以外的所有签证都是实质性签证。 过桥签证何时生效?有何限制? 当你拿到作为过渡性质的“过桥签证”时,不是立刻生效。你必须等到现有签证过期,“过桥签证”才会自动生效。 打个比方,你现在是学生签证,提交了独立技术移民189签证,并得到了过桥签证A,过桥签证让你拥有全职工作的权利。但是,学校还有一年才毕业,学生签也没有到期,那么你还是要遵守学生签的限制,包括:去学校上课直到完成学业、每周不能工作超过20个小时。 过桥签证A(BVA) 过桥签证A是最好的过桥签证类型。拿到过桥签证A,就可以安心留在澳洲等待新签证的结果下来。 01 限制 在这期间,你不能离开澳洲境内,一旦离开了,过桥签证A就会被取消,后面就麻烦了。如果你在这期间有紧急事务需要出境,可以申请过桥签证B。 02 失效日期 拿过桥签证A的你,如果如愿以偿等到新签证下来,那恭喜你!你的新签证就会立马自动取代过桥签证啦! 如果新的签证申请被拒了,那非常不幸,从收到移民局给你拒签信那天起,你必须在28天内离开澳洲。除非,你向AAT上诉,要求重新审理你的签证申请。这样的话,过桥签证在审查结果出来前依然有效;如果不幸再被拒,同样是28天内要离开澳洲。 03 工作权利 过桥签证A可能不包含工作权利,建议详细阅读移民局给您的下签信。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工作,可以申请解除限制。 过桥签证B(BVB) 过桥签证B = 过桥签证A + 出入境权利。过桥签证B的申请费用为145刀,建议至少在出行前一两个月提出申请,以避免影响出行计划。 01 限制 必须先拥有了过桥签证A才能申请。 02 失效日期 拿到过桥签证B以后,你就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出入澳洲了。请记得严格遵守这个时间期限,如果到期未返,这会让你失去过桥签证B,从而无法再次入境。 03 工作权利 […]
2019-09-25
阅读全文五大犯罪法学专家座谈,聚焦布里斯班社区安全 | Peter Russo MP x 澳法评
关于此文的更多问题,欢迎联系小编微信(Auslawreview01)获得获得澳洲(昆士兰州布里斯班)领先华人律师团队的法律建议。 布里斯班经济文化多元,越来越多的移民和留学生融入南区,选择在此安居乐业。然而,近日多发的社区犯罪与青少年犯罪事件,打破了社区居民平静的生活。 社区治安状况愈下,人人自危,如何改善社区治安成为了大家茶余饭后的热点问题。法律问题与社区安全委员会主席同时也是Toohey区州议员Peter Russo先生,将于7月13日举办的预防犯罪学术研讨会,提供一个联接社区群众和犯罪学领域专家的平台。 主办方 Peter Russo ● Toohey议员 ● 现任法律事务和社会安全委员会主席 讲座专家 昆士兰量刑咨询委员会将会结合亲身体验的案件情景,方方面面的审视案件,讲解如何量刑。 专注于犯罪学领域的专家,将会合自身研究和个人经验发表独立深刻的观点,本次研讨会必将不虚此行。 Dr Angela Higginson QUT司法学院高级讲师她曾经在参与的项目中调查研究澳大利亚的种族动机青年仇恨性犯罪的相关性和后果。她的研究工作集中在调查控制犯罪过程中的治安和社区因素,并沿用系统回顾和综合分析的方法来研究对比全球南北的犯罪差异。 Dr Cassandra Cross QUT司法学院高级讲师此前,她在昆士兰警察局担任研究和政策官员时就开始研究网络欺诈案例。自2012年在昆士兰科技大学任职以来,她在该领域多个期刊上发表了文章,主要研究网络欺诈的预防、受害者支援和治安等方面。 Professor Ross Homel 格里菲斯大学犯罪学和刑事司法基金会教授作为澳大利亚社会科学院的研究员,他已经出版了9本书,150篇论文和报告。他的研究重点是犯罪预防,也因此赢得了许多奖项, 并于2008年委任为澳洲骑士团(AO)总务部的一员,主要负责研究犯罪原因、早期干预和预防方法。 Associate Professor Michael Townsley 格里菲斯大学,全球最强大的犯罪学家团体之一的,犯罪学和刑事司法学院(CCJ)院长。他的研究重点是通过消除或改变犯罪机会来降低犯罪发生率。他主要采用空间分析的方法对预防犯罪进行研究。他还曾在伦敦大学学院吉尔丹多犯罪科学研究所、伦敦大学学院和利物浦大学担任研究职位。 活动主持人与法律翻译 何颖 (Chai Hoe)律师 ● 澳洲国立大学法学学(荣誉),澳洲高等法院注册律师。 ● 专业且平易近人,拥有多年法律经验,擅长家庭法,继承法与财产法等。 ● 熟练运用英语,中文,马来语,广东话和福建话等各种方言。 拟定问题 帮助大家更好从理论上了解犯罪的成因和降低犯罪率 社区危险主要或常见的犯罪类型是什么? 为什么青少年会在社区犯罪? 是否存在任何潜在的社会经济问题? 有没有什么理想的方法可以减少犯罪? 为什么亚洲居民成为最近的犯罪案件的目标? 少年犯是应该给他们机会改过自新,还是严惩? ( 扫码将澳洲法律中文指南装进口袋) 活动详情 门票:免费 时间:2019年7月13日 周六 上午10:00到场,10:30开始 地点:Macgregor State School Hall (MacGregor […]
2019-09-25
阅读全文加盟商业模式必读的最新锦囊
关于此文的更多问题,欢迎联系小编微信(Auslawreview01)获得获得澳洲(昆士兰州布里斯班)领先华人律师团队的法律建议。 特许经营允许您在特定时期内在现有品牌或系统下经营业务。此文章是在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官网原创文章的基础上进行修改整合 www.accc.gov.au/business/franchising [1] 在与特许人交易方面, 特许经营行为法规 (Franchising Code of Conduct) 限定了特定的权利和义务。该法规在澳洲是强制性并且适用于所有特许经营协议 (包括续约,转让或变更)对特许经营参与者之间的行为管理包括了: 1. 披露要求; 2. 诚信义务; 3. 争议解决机制; 4. 特许经营加盟商的冷静期; 5. 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 商业机会属于特许经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之间有书面、口头或默示的协议(Franchise Agreement)。该协议被称为特许经营协议,是特许经营加盟商与特许人之前的合同,规定了特许经营加盟商的权利和义务。 2.一方授予另一方经营该商业业务的权利, 并且该权利是根据其或其相关方实质确定, 控制或建议的系统或营销计划下授予。 3.该商业业务与特定商标、广告或商业符号实质上或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关的; 4.在开始业务之前,另一方必须向授予方或其相关方支付相关费用。 请注意如果您在2015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本法规的某些部分将不适用于您。 诚信 ( Good Faith) 诚信要求双方合理地并非任意地行使其权力。在彼此的业务往来中,特许人和特许经营加盟商均必须诚信行事。在特许经营关系的所有方面都需要履行诚信行事的义务。 如果一方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不诚实地行事,或者以某种方式破坏或剥夺另一方获得特许经营协议的好处,其行为可能属于缺乏诚意。 小贴士:虽然诚信要求一方考虑另一方的权利,但并不要求按照另一方的利益行事。 披露要求 (Disclosure Requirements) 如果您有兴趣获得某一特许经营权,特许人必须向您提供两页的信息声 明,重点介绍特许经营的一些主要风险和回报。 如果您决定加入特许经营,在您签订协议或已支付不可退还的款项的至少14天之内,特许人还必须向您提供披露文件,特许经营协议的可执行副本和法规副本三份文件。 披露文件包含许多重要信息,比如: ● 您必须支付的运营成本和费用; ● 现在和前任特许经营加盟商的联系方式; ● 您是否拥有专属经营地域; ● 特许期结束的安排。 澳大利亚竞争及消费者委员会 (ACCC) 强烈建议您 (向具有特许经营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士) […]
2019-09-25
阅读全文法律顾问单位巡礼 | Sunflower Software X 澳法评
Sunflower Software是一家成立于布里斯班,为全澳华人服务的IT服务公司。 公司成立于2014年,并于2016年与上海竹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建上海办公室,2019年4月Sunflower Software中国分公司荷利安软件在中国武汉正式成立。公司主要面对澳洲中小企业进行业务流程的咨询并提供智能化的解决方案。我们已为全澳多家知名企业提供IT解决方案,包括网站建设、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企业应用平台建设与维护、IT服务外包等。 林汇铭律师团队受任作为Sunflower Software的法律顾问,主要为其提供法律建议,草拟、审查、修改相关法务协议等法务文书,为其经营管理决策或事项提供合规审查。 林律师持有中国及澳洲两国律师执业执照,为澳大利亚精品律师事务所AGC Lawyers最年轻的合伙人,并于中国上海Alshine(浩信)律师事务所担任驻外律师。此外,林律师于2018年9月凭借其在跨境商业法方面的优异表现与社区法律支持的卓越贡献获得APAC Insider Legal Awards颁发「2018年度杰出青年律师奖(30岁或以下)– 澳大利亚」。 ( 扫码将澳洲法律中文指南装进口袋) Sunflower Software的宗旨是一切从客户角度出发,为客户创造价值。他们坚信“服务提升品质”的理念,始终从市场的角度和客户的需求出发,运用先进专业的技术,为您的企业增添一臂之力。 无障碍的语言沟通,共同的文化背景,让他们更好的了解您的需求。Sunflower Software的技术团队成员曾经供职于HP、IBM等大型跨国公司,有超过15年的IT方案咨询和软件开发经验,专注于为您的企业量身定做适用且高效的IT解决方案。他们提供专业周到的售前咨询和售后服务,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为您的企业提供强大的IT技术后盾。 www.sunflowersoft.com.au [email protected] 1300 088 186
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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