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说法】网络安全新规:澳大利亚如何走在前沿?

近两年以来,Medibank和Optus接连发生的数据泄露事件无疑暴露了澳洲企业在网络安全上存在的不足。对此,政府迅速采取行动,出台应对措施。11月25日,澳大利亚首部独立的网络安全法案正式通过议会审批。 根据新法案,包括智能电视、智能手表、婴儿监视器以及消费者能源设备在内的智能设备,均需符合强制性安全标准。 此外,新法案还规定,年营业额超过 300 万澳元的企业在 72 小时内报告其勒索软件付款情况。 这部法案的通过能否真正加强澳大利亚在打击网络犯罪方面的能力呢?对此,Auslaw澳和律业管理合伙人林汇铭律师在接受SBS记者海伦的采访时提到,这项法案的出台标志着澳大利亚网络安全立法迈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 音频在官网: 网络安全新规:澳大利亚如何走在前沿? | SBS Chinese   如需更多帮助请联系澳和律业 | Auslaw Partners! 澳和律业 | Auslaw Partners作为澳洲综合性的领先华人律师事务所,拥有针对澳洲离婚的经验丰富的家庭法律师团队,如您有其他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寻求澳洲专业家庭法律师的建议和指导。 更多阅读,请关注《澳洲法律评论》: 关于此文的更多问题,欢迎联系澳和律业 | Auslaw Partners(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300 0123 00或微信:Auslaw05),获得更多资讯与澳洲昆士兰布里斯班领先话语律师团队的法律建议。 声明:本页面信息更新于2024年,皆在提供一般性参考,并无意提供任何个案法律建议,内容受本平台保护,作者与平台根据在编写时来自其认为可靠来源的实时公开信息编写本页面信息,但未独立核实此类信息。本页面信息的内容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且作者与平台明示不对任何依赖文本任何内容而采取或不采取行动所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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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汇铭律师

“首次置业”五大问题三大案例

正如高考之于考生一样,首次置业对于投资者来说也是一场不小的挑战。 关于此文的更多问题,欢迎联系小编微信(Auslawreview01)获得获得澳洲(昆士兰州布里斯班)领先华人律师团队的法律建议。 除了准备多少钱,买在哪里才更适合自己等等个人情况外,法律中对于购房者的要求也是不得不考虑得一大难题。 我们会为高考准备《五年高考三年模拟》,也为了首次置业,写下了首次置业的“五三“。 “首次置业”五大常见法律问题 常见问题1:首次置业者若为海外人士,可以在澳大利亚买新房吗? △ 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oreign InvestmentReview Board/FIRB)规定,如果不具有澳大利亚国籍或者永久居留权的人欲要在澳大利亚置业,需要向外资委员会递交申请(最低申请费为5600澳币/每次置业行为),申请获批后方可进行置业行为。 △ 新房中,以住宅用房为例,外国人只能购买全新的房产,即预购房或已经建成却从未出售的房产;可选择自住,亦可选择投资;与签证状态无关。 △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豁免无须申请。常见的如买方为新西兰公民,买方配偶为澳洲公民,买方及其配偶以共同共有方式购买住宅用房,开发商所开发项目已获得外资委员会预批等等。 常见问题2:首次置业者若为海外人士,可以在澳大利亚买二手房吗? △  除了同样需要申请FIRB外,如果买方具有澳大利亚临时居留身份,即居住在澳大利亚并且持有的签证允许买方在澳大利亚连续居住超过12个月,则可以购买二手房做为自住用途,但仍需要向外资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 △ 同时,临时居留签证置业者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o   房产必须且只做自住用途; o   不可出租房产的任何一部分; o   当不在此房产中居住,或离开澳洲时必须出售此房产; o   在签证到期或有任何更改,或不在此房中居住,又或者出售此房时,必须告知外资委员会; o   如果外资委员会需要任何证明文件以审查购房申请时,必须配合呈交。 常见问题3:首次置业者的购房印花税税率?(以2018-19财政年为基准) 常见问题4:首次置业者的购房土地税税率?(以2018-19财政年为基准) 常见问题5:首次置业者的首次置业补贴规定? ( 扫码将澳洲法律中文指南装进口袋) “首次置业”三大经典法律案例 经典案例1:年轻夫妇小林和小童看中了一套位于昆士兰州新房公寓,因为合同价70万,他既可以得到首次置业印花税全免,也可以得到首次置业津贴(FHOG)澳币1.5万,预计20年中旬左右就会要交割。 小林和小童在支付了7000澳币定金之后,收到了开发商律师寄来的合同,那么他们接下来应该怎样做呢?  一般来说,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首次置业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经典案例2:小林和小童正打算签署购房合同,并一同商量相关的出资比例,小林因投资了部分资金在创业的生意中因此没有太多的现金流。 这时候,小童提出可以多付一些首付,那么双方可以按照不同的产权比例来持有,他们便一起咨询了律师关于共有方式的选择与利弊。 在澳大利亚完善的土地法和财产法体制下,联名购房是一个非常灵活的购房方式,可以是夫妻联名,夫妻一方与孩子联名,也可以是夫妻与孩子三人联名。 经典案例3:小林和小童进入了公寓合同之后,因为孩子的即将出生和父母的团聚登陆,便又倾向于选择面积更大的别墅,因此不得不进行楼花转让将公寓售出,以免无法交割而违约,那么楼花转让有何法律要求呢? A.    交付前直接转售(撤销原合同,签署新合同) B.    交付后再售出(旧买家可加价) C.    直系亲属间转名 (Section 18 (3) of Duties Act […]

20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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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onfish杯儿童爱心跳蚤市场

关于此文的更多问题,欢迎联系小编微信(Auslawreview01)获得获得澳洲(昆士兰州布里斯班)领先华人律师团队的法律建议。 俗话说,有苗不愁长。 宝贝们像春天抽芽的幼苗, 一天一个样的茁壮成长。 妈妈们开始发现, 家里的东西越来越多, 扔掉吧?太可惜。 留着吧?惹心烦。 中澳父母教育协会(APEAI) 悉心安排了一场为旧物找新家的活动, 既能让家里闲置的物品获得第二次生命, 又能让我们的孩子,当一次“小掌柜”! 在买和卖的实践中,提升“财商“, 正确认识“钱“的概念, 学会“理财“,学会”节约“, 学会”沟通“,学会“分享“。 林汇铭律师团队为中澳父母教育协会法律顾问(2016-2017),并为本次活动的赞助商,为此次活动提供法律支持、现金赞助以及礼品赞助。 林律师持有中国及澳洲两国律师执业执照,为澳大利亚精品律师事务所AGC Lawyers最年轻的合伙人,并于中国上海Alshine(浩信)律师事务所担任驻外律师。此外,林律师于2018年9月凭借其在跨境商业法方面的优异表现与社区法律支持的卓越贡献获得APAC Insider Legal Awards颁发「2018年度杰出青年律师奖(30岁或以下)– 澳大利亚」。 就在今年的六一儿童节这一天, 1/6/2019, 9:30am-12:30pm 80 NemiesRd,Runcorn IronFish杯 儿童爱心二手市场 等你来淘宝。 活动当天除了有热闹的二手买卖交易, 还有缤纷有趣的各种免费活动: Face Painting 儿童汉服试穿 Kid-chen Club 当然不能少了, 令人激动的“抽奖环节“ 多重好礼等你来拿 Nova国际绿色亲子营送价值$200的10节亲子厨房课程 家用物品大礼包 艺伟乐器价值$1000 、$500的现金卷  Nova College送出价值$128的first aid课程 艺伟音乐学费抵用券:$100 婴儿洗护产品大礼包2套价值共$200 麦当劳餐券 $10 御膳餐券 可爱玩具恐龙 儿童文具礼包 […]

20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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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朋友+合伙做生意=反目成仇?

关于此文的更多问题,欢迎联系小编微信(Auslawreview01)获得获得澳洲(昆士兰州布里斯班)领先华人律师团队的法律建议。 “永远不要和自己最好的朋友做生意”,原先我并没有太理解其含义,而在运营会计师事务所的十年期间, 见证了好多兄弟因为生意反目成仇的案列, 才有了更多的体会。 我们事务所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 兄弟踌躇滿志的要合伙做生意,我们帮他们建立生意结构、 申请ABN、注册GST。可是过段时间再联系他们,要准备报BAS的时候,被告知两人已经散伙了,关系还搞的很僵。 为什么好朋友和合伙人这两种身份是那么的不兼容呢? 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五点: 一、产权不明晰 产权归属问题,是合伙人之间要明确的第一件事情。在做生意之前,一定要白纸黑字写清楚,权利义务关系该是什么就是什么。千万不要说大家所有, 我的就是你的,有事情商量著来这样的话。 有些事情上还是要向鬼佬学习,亲兄弟明算账,没什么坏处。 大到国家主权争议,小到生意合伙,纷争财产,无数问题都是从产权不明晰开始的。这里的产权,不单是指谁持有生意股份的百分比,还要有出工的划分,是按员工工资支付工资?  还是分红比列提高?  生意不好的时候怎么办?  产权的不明晰无法激励合伙人发挥最大潜能,生意没有做起来还好, 要是真挣到了钱,那才是灾难的开始。 做生意需要的是理性,好朋友之间要的是感性,不能把二者区分开的话,朋友的这层关系往往是一种拖累。 二、利益关系发生变化 “不患寡而患不均”,利益分配往往是打破平衡的关键点。 举个例子,存在这种情况: A和B在共同经营生意,正好B又有了一个新的生意机会,这样势必精力上不能像以前一样都投入在AB共同经营的生意上,那么A是不是会有意见呢? B却会认为我和之前投入的精力和时间没有差别,A是在无理取闹,看人家赚钱眼红。 这种情况下,很难说谁对谁错。只不过是和当初相比,两个人的利益发生了变化,每个人都想要做出最自己而言利益最大化的决定, 这个时候就产生了矛盾和冲突。 利益不仅仅是拿来跟朋友分享的,它同时也考验着你们的友谊价值几何。 三、退出机制没有提前制定 合伙时,如果没有制定出大家都接受的退出机制,就会使上述利益分配的问题更加恶化。 具体的情况,比如:如果有一方想退出,那股份可不可以卖给其他人? 如果要转让给其他合伙人,价格是怎样决定的呢? 原始价格? 还是和净利润保持一致? 如果价格不能达成一致怎么办? 事实上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最后的结果就是双方互相拖着,都无心经营生意, 大家的利益都受到了损害。 而合理的解决方案是,在合伙经营生意前,找律师制定出Buyout Agreement,这样事后退出按照agreement进行即可,无需扯皮。 四、分工不明确: 导致迟迟难做出决定 我们都知道,合作通常是因为双方缺少对方的优点,需要各自互补。否则的话,对于小生意来说根本没有必要一起经营生意。 经常听到员工提到大老板和二老板云云, 他们给员工的指令有时候都不一致,两个人都没有分工明确,也没有及时做好有效的沟通然后再执行,结果就导致员工都一头雾水。如果员工没有按照两位老板各自的意图执行,还会导致老板间产生隔阂。 其实在开始合作前,双方就要制定好各自擅长的方面,并独挡一面。老板之间也不要轻易越线,各管一摊,这样的效率反而是最高的。 ( 扫码将澳洲法律中文指南装进口袋) 五、财务管理不独立公正 财务管理是个相当大的问题,是最可能导致双方撕破脸的。 因为它直接影响到利益分配的问题。极端的例子我们甚至看到过两个合伙人都守着收银机,互不信任对方。 这样的话生意还能做下去才怪。 没有规矩,难成方圆。提前规定好钱怎样来处理,每天cash takings和Eftpos的帐要和Register的daily sales report一致,生意银行账户要两个合伙人同时签字才可以操作。不要怕麻烦,如果刚开始就简化程序,那么以后会更麻烦。 特别是那些只想出钱分红或者拿身份的股东,对不起,您的公司不是世界500强,财务报表没有审计过,也没有平时的财务分析报告。经营的一方完全可以操控财务数据,告知您生意没有盈利,这样的话您是一分钱也拿不到的。所以,建立一个清晰明确的财务管理机制,是合伙人之间能够友好相处的基石。 总结 […]

20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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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可以当选小区业委会委员吗?| 昆州物业管理法规问答(2)

关于此文的更多问题,欢迎联系小编微信(Auslawreview01)获得获得澳洲(昆士兰州布里斯班)领先华人律师团队的法律建议。 昆士兰州《1997年共有产权项目法人团体和共有产权社区管理法》及与之配套的适用于不同类型共有产权社区的五个管理细则,共同构成了共有产权社区管理的基本法律框架。物业经理在工作中与业委会(Body Corporate Committee)和法人事务经理(Body Corporate Manager)打交道时遇到的许多问题,在这些法规里都可以找到相应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 本系列文章试图就物业经理在工作中经常或可能遇到的带普遍性的问题,找出相应的法律规定,供华人物业经理在有需要时参考。但读者不应依赖本文提供的信息而替代就其具体问题获得相关专业法律意见。 根据昆州物业管理法规,作为房产出租中介的物业经理是自己小区业委会无需选举的当然委员,所以这个问题完整来问应该是,物业经理之外的房产中介可以当选小区业委会委员吗? 一般来说,小区内任何业主,无论其本人,还是其家庭成员或者授权人,都有当选小区业委会委员的资格,即使某业主的职业是房产中介。但是,因为房产中介所从事的工作与物业经理的房产出租业务(Letting Business)可能会有某种程度的竞争关系,如果允许与物业经理的房产出租业务有直接竞争关系的房产中介或者他们的关联人士出任小区业委会委员,有可能使物业经理在业务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昆州物业管理法规对此作出了以下禁止性规定: 1、职业为房产中介的业主,如果面向小区开展房屋出租中介服务(who conducts a letting agent business for the scheme),比如向小区业主的家庭地址投递广告,或已经开始管理小区内某套房产的出租事务,则该业主和他的家庭成员及其授权人均丧失了当选该小区业委会委员的资格; 2、小区内其他业主,如果他们是某面向该小区开展房屋出租中介服务的房产中介的关联人士,那么他们也丧失了当选小区业委会委员的资格。这个中介不必是小区业主,可以是单纯的外面中介。这种关联关系可以是配偶关系、事实生活伴侣关系、三代以内近亲属关系、生意伙伴关系、雇主雇员关系,或习惯上或法律上被认为具有的一种一方会按另一方的指示或意愿去行事的任何关系。 但是,仅仅因为一个投资业主将房屋的出租事宜交给了外面的房产中介打理,那么该业主不因与外面中介的这种关系而丧失当选小区业委会委员的资格。 ( 扫码将澳洲法律中文指南装进口袋) 注意:这些禁止性规定仅对适用通用型(Standard Module)和出租型(Accommodation Module)管理细则的小区有效,对适用商用型(Commercial Module)管理细则的小区无效。

20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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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真的不分性别了! 附事实婚姻配偶签证申请解析

自2017 年澳洲同性婚姻进入合法化,爱情终于可以不分种族、年龄和性别了!现在同性恋伴侣不仅可以大方地搭上“配偶签证”这一班船,而且还可以正儿八经地去登记结婚了。 一、什么人可以申请配偶签证? 如果你和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PR),或者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有以下关系,则可以申请配偶签证: 1、婚姻配偶(Spouse),即已经合法登记结婚的; 2、未婚夫妻(Fiancé/Fiancée), 即尚未登记,但有近期计划结婚的; 3、事实婚姻配偶(De      Facto Partner), 即未登记结婚,但事实上已同居生活或已育有子女的; 从移民法的角度来看,上面三种情况都符合“配偶”的条件。重点是现行的移民法案对同性伴侣和异性伴侣是一视同仁没有区别对待的。也就是说,只要能证明双方关系真实并且持续,同性伴侣在签证审理时是不会受到特殊对待的。 二、什么是“事实婚姻”? 对于法定婚姻的定义大家都比较熟悉,就是两个人登记注册结婚。但“事实婚姻”是什么意思呢? 不管是同性伴侣或异性伴侣,只要没有结婚,并且 ● 同居满一年;或者 ● 已注册De Facto Partner关系 都属于“事实婚姻”的范围,都可以申请配偶签证。 另外,De Facto关系并不等于法定的婚姻关系,因此即使关系破裂以后,也不会变成“离异”身份。 三、配偶签证种类和审理期 01 境外申请 配偶签证 第一阶段 309签证:审理期约13 – 19 个月 第二阶段 100签证:审理期约15 – 27 个月 未婚夫/妻准婚姻签证 如果您是正处于恋爱关系中、并且打算与您在澳大利亚的未婚配偶结婚,您也可以申请“未婚夫/妻准婚姻”签证(300签证)。这个签证的有效期是9个月,来到澳洲后,两人需要在签证过期前结婚,然后在澳洲境内申请配偶签证(820签证)。 02 境内申请 配偶签证 第一阶段 820签证:审理期约23 – 31 个月 第二阶段 801签证:审理期约19 – 25 个月 […]

20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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